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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期

2012-5-23 14:48:17      点击:

             近年来,特别是环保产业进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序列”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从投入、规划、优惠扶持政策等对环保产业发展做出一系列安排。但环保产业发展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政府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的着力点在哪儿?在地方政府层面,还缺乏系统、明确的认识和行动。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政府是环保产业面对的最大消费者,其治理、修复需求的形成、释放,直接决定产业发展的规模和分布,购买和支付模式的变化,往往会左右产业形态变化的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是环保产业最为关注的发展要素。

  当下中国经济领域持续深化改革,正在着手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角色和功能。环保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有着同样的诉求。对于政策导向性极其鲜明的环保产业而言,政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比刻意扶持更为给力。

  政策、监管创造产业需求

  一个有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规划政策的出台,往往就会让相关细分行业上市公司股票大涨甚至涨停。近年来,在水、大气领域,这样的“戏码”已屡见不鲜。而新近的大气治理行动计划不仅让脱硫、脱硝、除尘行业成为大热,相关的监测、仪器等行业也是生机勃勃。

  水、土壤修复领域,眼下正在蠢蠢欲动,因为相关的治理计划已明确将在今年出台。而不断加严的环境质量、污染排放标准也在激发各个细分市场。

  近年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加严造纸、钢铁、火电、水泥、纺织、工业锅炉、电池、化工等“污染大户”的排放标准,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执行更为严格的综合排放和行业排放标准,不断持续的升级改造带来多重商机,直接惠及各专业污染治理企业。

  公众诉求推动政府在环保领域的政策加码,将会带来相关市场空间的释放。但要推动从严的环保要求转化为切实的市场需求,中间还少不了重要的一环:严格的环境执法和处罚。

  道理很简单:当污染付出的代价不够分量时,天生逐利的企业不会对治理上心,相关的治污需求也就无法得到充分释放。

  钢铁烧结脱硫设施建设费用动辄上亿元,一天的运行费用就达数万元,可是如果不正常运行甚至不运行,即使被“抓到”,罚款也不过一二十万元,这笔账很好算。紫金矿业污染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数亿元,但评估损失只有3000万,按30%比例处以行政罚款,区区900万元已经成为环保第一罚单。无怪乎投资者随后长出一口气,股价不降反升。

  反之,到位的监管和足够的震慑,会推动工业企业将本身并不擅长的污染治理交给专业公司,打开专业化市场化的治理空间。而在污染负荷重、治理难度大的我国化工行业,已经开始了这样的实践。

  对于规模巨大的污染治理市场,政策层已经明确提出第三方运营的发展方向。但要让“蛋糕”成型,则需要到位环境监管产生的倒逼影响。正如此前一位环保企业老总所言,如果环保监管跟不上、处罚力度不够,企业没有动力治污,更没有动力让专业高效治污。

  而政策层也已频频给出信号。去年末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在环境领域公共服务可以由政府采购市场服务来完成的改革思路。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为环境产业带来三大好处:一是政府可以把短期、大规模的一次性投入,转化为长期、稳定的服务采购,解决政府资金短期投入不足的问题,引导更大规模的社会资金进入;二是采购环境服务是面向效果付费,使环保投入与环境效果的联系更加紧密;三是有利于提高产业的专业化程度和效率。

  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不代表在治污上做“甩手掌柜”,反而会带来对环境治理投入、效果掌控力的显著提升。以环境治理效果为核心的环境服务采购,将在减轻投融资压力的同时,提高政府对环保企业、产业的有效监管,并将为大量社会资本进入环境领域真正建立通道,实现在有限投资下的大量环境消费需求的释放。这还需要一系列政策、机制的科学设计和完善,需要下一步更多职能部门的参与。

  确保政府投入 发挥杠杆作用

  “大气治理1.75万亿元,水治理两万亿元,土壤污染治理10万亿元……”,这是政策层对三大污染治理领域的资金预估,而产业界对此的估算值还要更大。在环保产业领域,有了市场需求,并不代表着产业机会的立即“兑现”。“钱从哪里来”是下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很多人寄希望于财政投入。对此,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等业内人士表示,对政府投入的理解有三个关键点。

  第一,政府的投入是有限的,绝大部分的治理资金需要社会资本投入。

  第二,政府在市场失灵领域绝不能缺位。也就是市场不愿意投入的环节,政府的投入要跟上。“比如水务领域的管网部分,资本沉淀性强,就应该由政府投资。而在建厂、运营等环节,企业有意愿有能力有优势,就应该交给市场。”

  第三,有限的政府投入必须发挥引导、撬动、吸引社会资本的作用。而现行直接拨款的方式还未能充分实现这样的功能。

  “日本、德国在污染治理高峰期也曾由国家大量投入,但都不是采取直接拨款的形式。”文一波等环保企业家建议,将国家有关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投入集合起来,成立基金,通过无息贷款或贴息方式投入污染治理,不断滚动,将为污染治理及相关产业发展提供稳定持续的投入。“直接拨款由地方政府建污水处理厂,不如以运营补贴形式发放,吸引社会资本建设运行污水处理厂。”

  目前,由于缺乏对地方环保投入的硬约束以及中央地方财权事权的不匹配,地方环保投入还明显不足,有赖于政策机制的理顺。而环境税费改革正在推动治理成本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分担传导机制。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在“两会”期间透露,环境税已进入立法程序。“总的思路是要高于现有排污费至少一倍以上,逐步要达到弥补污染治理成本的水平。”

  而在市场参与的环节,环保产业对支付模式的确立非常依赖,即必须在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等原则指引下,明确治理责任,确定付费主体。

  水务与垃圾处理市场的快速发展成熟,正是因为在这些领域政府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支付体系;而土壤修复、污泥处置、餐厨垃圾处理、农村供排水等潜在的巨大市场,呈现“看着吃不着”的窘境,也是因为支付体系缺失,导致治理需求与服务供给方无法实现对接。

  减少行政干预,制定并遵守合理规则

  恶性竞争、低价竞争等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环保产业、企业,政府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的抓手是行政审批还是利用市场机制,选择已经逐步清晰。

  不久前,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包括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运营资质的行政审批将逐步退出舞台,但对环保运营市场的规范、企业的监管,亟需从市场角度探索有效机制。

  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在多年前就呼吁对环保企业实施业绩管理。“将其承担的污染治理项目进行公示,真实的口碑将形成天然的优胜劣汰。”他认为,运营资质取消后的管理重心将会是业绩管理。

  而“两会”前夕,环境商会在推动工业治理第三方运营时,也就规范市场竞争提出建议,通过建立运营企业“负面清单”制度加强管理。“建议政府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公司的运营成效,对未能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的公司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的,将列入负面清单。”

  而对较早开展第三方服务的环评领域,环保主管部门正在加大规范市场的力度,约束政府行为成为重要内容。

  “两会”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或向建设单位推荐环评机构。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环评机构参股分利;严禁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备案等方式设置准入条件,限制外埠环评机构在本地承接环评业务。鼓励建设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环评机构。

  政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将带来行业健康发展。但作为服务购买者、与市场的合作者,政府自身也要遵守“规矩”。

  对很多环保企业来说,地方政府拖欠费用、合同违规的行为屡见不鲜,令他们颇感苦恼。有的企业直言,他们在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未来也不希望再跟政府直接“打交道”。

  近年来,政策层多次强调鼓励民间资本介入供水、污水处理、电力、垃圾处理等公共事业领域投资,以特许经营为主要模式的公私合营机制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特许经营法律和制度体系,政府、市场双方行为都未能得到有效的约束。

  目前,相关的立法进程正在加快。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业界对此颇为兴奋,急切盼望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和市场边界,明确合作关系,规范采购、供给行为,保障企业权益,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